【基本案情】
卢先生(化名)2012年6月15日23时4分驾驶机动车在深圳宝安被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机动车大队设卡查车的执行民警现场查获,经对卢先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5mg/100ml。经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卢先生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4.6mg/100ml。
【办理经过及结果】
卢先生被刑拘之后,其家属委托我担任其辩护律师,本律师接受委托之后会见了卢先生,到法院阅卷,在法庭上我据理缓刑从轻辩护,法院经审理之后同意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处卢先生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